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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扎鲁特旗调研

8月4日至5日,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扎鲁特旗调研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旗领导张永强、丁志刚、杨革华及有关部门负责人陪同调研或出席座谈会。

调研组一行先后到南宝力皋吐考古遗址公园、道老杜苏木额日格图嘎查、旗蒙古族实验小学、旗人民法院等地,详细了解扎鲁特旗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实地调研结束后召开座谈会。会上,丁志刚汇报了扎鲁特旗贯彻实施《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情况;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了补充汇报。

调研组对扎鲁特旗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和贯彻实施《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并指出,《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为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上书写内蒙古新篇章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调研组强调,要聚焦问题导向、补齐短板、突出重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总结经验,加强队伍建设,增强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讲话精神,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自觉性,抓实抓紧各项工作。要强化责任担当,深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断丰富民族团结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深刻认识《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加强条例的宣传、阐释和贯彻落实,讲好民族团结故事,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促进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编辑:包晓峰 责编:达来 审核: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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