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促进扎鲁特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4月21日,旗人大常委会对全旗实施《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春辉、旗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到旗教育园区直属幼儿园、鲁北街道富丽春城社区、旗消防救援大队,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等方式,详细了解了全旗实施《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情况。

检查组对全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及贯彻执行《条例》工作情况给予充分肯定。检查组强调,各地各部门要积极投入到《条例》的执行、宣传工作中,与全旗民族工作、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工作相融合,不折不扣落实好《条例》内容。要持续强化宣传教育,扩大学习宣传范围,加大对社会面的宣传力度,通过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措施方法,在全旗营造良好的宣传教育氛围。要持续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要求贯彻到历史文化宣传教育、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城市标志性建筑建设、旅游景观陈列等各个方面,推动各民族团结和谐共荣发展,为全旗经济发展、社会安全、人民幸福而不懈努力。(编辑:包晓峰 责编:达来 审核:梅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