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4日,扎鲁特旗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召开。旗人大常委会主任吴青海,副主任宝龙、崔雷雷、张永强、张春辉,秘书长厉成国及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旗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索明雨,旗政府副旗长郭雅峰,旗人民法院院长通拉嘎、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曲叶红及旗纪委监委、旗政府办、旗民族事务委员会相关负责同志和10名旗级人大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由吴青海主持。

本次会议应到人大常委会委员33人,实到25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旗人民政府副旗长郭雅峰宣读了《旗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旗人大常委会任免干部的议案》;旗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索明雨介绍了拟任人员简历。旗人民法院院长通拉嘎宣读了《扎鲁特旗人民法院关于拟任免乌云塔娜等5名同志审判职务的提请》并介绍了拟任人员简历。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曲叶红宣读了《扎鲁特旗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免去好斯巴雅尔同志法律职务的报告》。

会议通过举手表决,同意免去开明担任的旗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职务;包海山担任的旗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职务;白心洁担任的旗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好斯巴雅尔担任的旗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委会委员法律职务。

会上拟任职人员作了供职发言,根据有关规定,会前旗人大常委会对拟任人员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已经具备任职的法律素质。

会议通过投票表决任命曹宇隆为扎鲁特旗人民政府副旗长;斯琴通拉嘎为旗人民法院审判员;乌云塔娜为旗人民法院审判员。吴青海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自治区、通辽市、扎鲁特旗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规定,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吴青海要求,新任人员要尽快适应新的工作,了解旗情、熟悉岗位,按照责任分工,发挥自己的优势和特长,融入到推动全旗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中来;要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带头贯彻执行宪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认真执行人大的决议决定、落实人大的审议意见,积极支持和配合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检查、调研以及询问等活动,不断提升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旗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讨论通过了扎鲁特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与会人员围绕各项报告展开热烈讨论,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期间,旗人大常委会组织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了专题业务培训。旗审计局局长徐国军以“聚焦职能职责、充分发挥审计监督效能”为主题,针对审计基本知识、审计法的修订、审计职能职责做了详尽的解读,并汇报了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旗工信科技局局长邰学霞以“全力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对工业经济运行、产业集群发展、固定资产投资、工业园区发展现状、科技创新和存在问题、工作措施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通过培训,与会人员纷纷表示,要严格遵守《审计法》的规定,常怀律己之心,时刻保持高度清醒,从更高标准、更严要求上约束自己,尽职履责,压实责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以高标准、严要求推进全旗经济发展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到思想上重视、措施上有力、行动上见效,全面规范提升人大代表在全旗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撰稿:达来 责编:达来 审核:梅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