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我旗开展《通辽市蒙古族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春辉及旗有关部门负责人陪同。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乌力格尔博物馆、扎鲁特旗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刺绣馆、文化馆和嘎达苏种畜场蒙古风民族乐器厂,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我旗蒙古族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情况。

执法检查组指出,扎鲁特旗要主动承担起非遗保护责任,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原则,积极开展非遗的保护和传承工作。要争取增加新的非遗项目,成立蒙古族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专项调研组,去基层开展大普查和大调查,将更多非遗项目申请列入第二批旗级非遗保护目录。要加强非遗文化宣传工作,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短视频等新媒体加大对非遗文化、非遗传承人的宣传,营造浓厚的保护、重视蒙古族音乐类非遗文化氛围。要开展非遗项目培训工作,发掘和培训出一批优秀的基层非遗文化工作骨干和民间非遗项目的传承人,为蒙古族音乐类非遗传承发展提供更多的人才保障。(编辑:达来 责编:达来 审核:梅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