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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守望相助理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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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促进民族团结强化人大监督职能——扎鲁特旗人大开展《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执法检查侧记

《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是自治区首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综合性地方性法规,对于促进内蒙古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重大意义。

强化培训 提升履职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想要执法检查有质量,提高执法检查组成员自身能力是关键。为了提高执法检查质量,扎鲁特旗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专题部署,组织执法检查组成员围绕执法重点和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共8场;紧紧扭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积极开展人大代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培训共5场、300余人次,熟练掌握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五个必由之路”,使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能够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的放矢。

严肃执法 确保实效

开展《条例》执法检查是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实践。为此,扎鲁特旗人大常委会认真制定工作要点和计划,明确责任、工作步骤、日程安排,实地视察了扎鲁特旗蒙古族实验小学、蒙古族第二中学、巴彦塔拉苏木、香山镇、香山农场、巨日合镇、查布嘎图苏木、乌力吉木仁苏木等地,听取了相关负责人的讲解。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扎鲁特旗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工作汇报,重点对全旗贯彻实施《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情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情况进行严肃认真的执法检查,确保检查有实效。

履行监督 务实推进

通过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了解到,自《条例》颁布施行一年多来,扎鲁特旗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贯彻实施《条例》工作,加强领导,多措并举,把民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创新工作思路,组织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原创诗歌征文大赛、版画展、书画展和乌兰牧骑“百团千场”走基层文化惠民演出,促进中华文化认同和传承,全力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打造“旅游+民族团结进步”模式,2022年率先在南宝力皋吐古遗址博物馆、山地草原等重点旅游景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试点工作。成立全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测评指标》内容,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八进”活动,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氛围。加大对民族贸易、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企业的扶持力度,全旗从事民贸民品企业22家,民族传统手工艺品制作、民族餐饮、民族服饰、民族用品企业156家。启动《扎鲁特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发展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不断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推动民族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8月4日,扎鲁特旗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扎鲁特旗人大常委会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报告展开热烈讨论,提出了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委员们建议,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纳入国民教育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纳入考核体系,实行领导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责任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创建氛围。各级政府要不断探索宣传贯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条例》的有效途径,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融入乡村振兴、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融入家教家风。针对不同受众对象采取“分众化”宣传等方式,继续广泛深入宣传《条例》及相关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确保宣传全覆盖,把民族团结教育牢牢根植在各族群众心灵深处,加强旗、苏木镇场、嘎查村(分场、社区)三级民族工作队伍建设,尽快配齐配强创建工作专业干部和人才,提供经费保障,确保民族政策在基层有人懂,有人抓,有保障,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顺利开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质增效。

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规划,积极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八进”活动,培育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教育主管部门及各中小学要围绕以德树人的宗旨,规范课程设置,进一步做好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工作。深度挖掘和搜集整理我旗不同历史时期出现过的民族团结往事(比如:知青、驻扎部队官兵回忆录),常态化依法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推荐工作,认真总结推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的好经验做法,广泛培育和选树宣传好身边的民族团结感人事迹,以片带面,讲好民族团结故事。

充分利用乌力格尔、好来宝、版画、刺绣等扎鲁特草原独特的文化名片和山地草原、阿尔山神泉景区、南宝力皋吐古遗址等丰富的历史文化旅游资源,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优化宣传方式,创新宣传产品,不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全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会后,旗人大常委会形成《扎鲁特旗人大常委会关于全旗贯彻实施〈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情况的审议意见》,针对《条例》宣传广度和深度不够,覆盖率不全,针对不同受众对象特点进行的精细化宣传教育较少,宣传渠道形式单一;各部门单位工作开展不平衡,创建典型挖掘不够深,示范单位典型带动作用弱;民族工作队伍建设力量薄弱,旗、苏木镇两级民族工作人员数量少、兼职多,调动频繁,相关专业人才短缺等问题,从围绕持续增强全社会和公民对民族团结工作重要性意识、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政策保障机制、巩固提高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动文旅和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融合创新发展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并印发给了旗人民政府限期整改办理。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事关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和谐稳定,必须引起全社会和人民群众的高度关注和重视。扎鲁特旗人大常委会将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持续跟进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督促旗人民政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为扎鲁特旗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贡献人大力量。(撰稿:那顺布和 达来   编辑:张敏  责编:达来  审核:梅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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