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0日,旗人大常委会对旗人民法院部分法官开展履职评议动员大会召开。旗人大常委会主任吴青海,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宝龙、张春辉,旗人民法院院长通拉嘎,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曲叶红出席会议。旗委政法委、旗纪委监委、旗司法局有关负责同志,旗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履职评议领导小组、调研组全体成员,旗人民法院领导班子成员、环节干部及全体干警参加会议。会议由宝龙主持。

吴青海说,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法定职责,是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实践,也是深入推进“法治扎鲁特”建设的重要举措。要统一对开展履职评议工作的思想认识,法官、检察官必须增强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认真接受人大履职评议,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接受人大监督的法律义务,将日常工作放到接受评议上,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公平公正行使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吴青海要求,要确保履职评议工作有序推进,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把评议的全过程自觉置于党的领导之下,确保履职评议工作的正确方向。要坚持依法评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程序办事,从法律的角度看问题、做分析、提建议,做到监督不越权、评议不干涉。要坚持实事求是,评议中要尽可能地掌握第一手资料,既不夸大事实,也不以偏概全,使评议结果让被评人员信服,让人民群众满意,真正评出动力、评出干劲、评出实效。要坚持民主公开,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注重公开、全面、准确,促使评议过程更加科学民主、评议结果更加客观公正。要注重抓好访、查、评、改四个关键环节,突出重点任务,确保法官、检察院履职评议工作抓在手上、落到实处。

吴青海强调,评议工作组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根据评议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履职评议各阶段工作。旗人民法院要把履职评议作为总结工作、查找问题的“镜子”,作为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公正司法的“要事”,全力抓好推进落实。被评议的法官要增强接受履职评议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将评议过程作为改进提升的过程,作为展示法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形象的过程,以良好的状态和风貌接受履职评议。要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接受评议与日常工作的关系,做到评议与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充分发挥好新闻媒体的宣传主渠道作用,加强正面引导,营造良好氛围,不断扩大履职评议工作的社会效果,要严守工作纪律,依法按程序开展评议,重大事项坚持集体讨论决定。要严守组织纪律,对调研、阅卷中了解到的情况和问题,既要认真调查核实,又要注意做好保密工作。要严守廉政纪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相关要求,努力使履职评议工作成为彰显公平、弘扬正气的过程。

会上,通拉嘎就对旗人民法院部分法官开展履职评议工作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通报了《扎鲁特旗人大常委会对旗人民法院部分法官开展履职评议的实施方案》,并进行了民主测评。(编辑:达来 责编:达来 审核:梅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