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社会各方有序参与地方立法途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根据《通辽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举行《通辽市移风易俗条例(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修改稿)》)立法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2023年6月中旬,具体时间和举行地点另行通知。
二、听证事项
本次听证会是对《条例(草案修改稿)》中相关国家机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单位的职能职责以及倡导、抵制和禁止的行为、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进行听证。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构成
此次立法听证拟通过报名、申请或者邀请,确定15-20名陈述人和15-20名旁听人。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通辽市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公民(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或者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和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单位,可以于6月11日前向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报名参加陈述或者提出旁听申请。
拟参加陈述的公民、机关、单位,报名时应提供对听证内容的书面意见,表明所持观点。
报名人请将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单位或职业、联系方式及参与类别等情况发送到邮箱:tlrdfgw@126.com。
四、确定陈述人和旁听人原则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根据代表各种不同意见的陈述人人数大体相当的原则和报名的先后顺序、报名人地区分布、行业特点、专业知识确定陈述人。
旁听人按照申请报名的顺序和工作需要从申请者和有关部门、社会组织中确定。
联系人:段佳琪 王倩
电话:0475-8836387
邮箱:tlrdfgw@126.com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