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5日下午,旗人大常委会与通辽市生态环境局扎鲁特旗分局、鲁北街道、旗人民检察院、旗司法局等相关单位共同开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主题的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以发放宣传资料、发放环保袋、设立咨询点、解读政策法规问题等多种形式,向群众普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保护生物多样性、双碳目标等环保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

通过此次活动,旨在增强社会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自觉做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和建设者,号召大家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小做起,共同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环境。
撰稿:其合日嘎 编辑:包晓峰 责编:达来 审核:梅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