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上午,旗人大常委会对旗人民检察院部分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动员大会召开。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宝龙,旗人民法院院长通拉嘎,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曲叶红出席会议。旗委政法委、旗纪委监委、旗司法局有关负责同志,旗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履职评议领导小组和调研组成员,旗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宝龙作了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动员讲话,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曲叶红对开展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作了表态发言,旗人大常委会监司委负责人通报了《扎鲁特旗人大常委会对旗人民检察院部分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的实施方案》,并对3名评议对象进行了民主测评。
会议指出,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是人大监督支持“两院”工作、促进司法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保障司法公正、促进法治建设的有效载体,更是深入推进“法治扎鲁特”建设的重要举措。法官、检察官必须增强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认真接受人大履职评议,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接受人大监督的法律义务,将日常工作放到接受评议上,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公平公正行使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会议要求,评议工作组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根据评议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履职评议各阶段工作。要坚持依法评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程序办事,从法律的角度看问题、做分析、提建议,做到监督不越权、评议不干涉。要坚持实事求是,评议中要尽可能地掌握第一手资料,既不夸大事实,也不以偏概全,使评议结果让被评人员信服,让人民群众满意,真正评出动力、评出干劲、评出实效。要坚持民主公开,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注重公开、全面、准确,促使评议过程更加科学民主、评议结果更加客观公正。要注重抓好访、查、评、改四个关键环节,突出重点任务,确保履职评议工作抓在手上、落到实处。旗人民检察院要把履职评议作为总结工作、查找问题的“镜子”,作为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公正司法的“要事”,全力抓好推进落实。
撰稿:乌日乐 编辑:包晓峰 初审:达来 复审:梅英 终审:贾宝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