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农牧委员会主任委员刘永志带领执法检查组到我旗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保护和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并同步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引绰济辽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市、旗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调研。

检查组到巴雅尔吐胡硕镇温都哈达嘎查,就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与水位控制、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农牧业灌溉取用地下水计量等情况进行实地了解,同时到旗引绰济辽二期工程事故调蓄水池现场,对工程管理保护体制实行、建立相关协调处置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等开展专题调研。
检查组指出,要进一步加大《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保护和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力度,树立依法保护和管理地下水的法治意识,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统筹规划、节水优先、高效利用、系统治理,保障地下水可持续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继续开展全方位深度节水控水工作,全面推进工业节水减排、农业节水增效、城镇节水降损和生态量水而行,促进水资源科学合理利用。强化地下水超采治理及监管,确保民生用水的前提下,严格地下水取水总量与水位控制,依法保护和管理地下水资源。
撰稿:王宏瑞 编辑:包晓峰 初审:达来 复审:王会刚 终审:贾宝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