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30日,扎鲁特旗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旗人大常委会主任吴青海主持会议。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宝龙、张春辉、杨振清及其他组成人员共17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旗委常委、旗人民政府副旗长牟铁民,旗人民政府副旗长潘鹏飞,旗人民检察院、旗人民法院、旗监察委员会、旗人大常委会各委办相关负责同志及部分旗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苏木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会上,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牟铁民宣读了《旗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旗人大常委会任免干部的议案》;宝龙宣读了《关于提请月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报告》;旗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拟任人员简历。随后,拟任职人员作了供职发言。根据有关规定,会前旗人大常委会对拟任人员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已经具备了任职的法律素质。新任命人员依法进行宪法宣誓。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旗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旗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旗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旗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旗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旗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旗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3年旗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审查批准了2023年旗本级财政决算。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扎鲁特旗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扎鲁特旗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扎鲁特旗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执行主席分组名单(草案)、副秘书长名单(草案)、各代表团编组名单(草案)、表决议案办法(草案);听取和审议了《扎鲁特旗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

与会人员围绕各项报告展开分组讨论,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撰稿:达来 编辑:包晓峰 初审:达来 复审:王会刚 终审:贾宝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