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2日,旗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旗人大常委会主任吴青海主持会议。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宝龙、张永强、张春辉及其他组成人员共24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旗委常委、旗人民政府副旗长牟铁民,旗监察委员会、旗人民法院、旗人民检察院、旗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办副主任及部分旗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苏木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新任命人员依法进行宪法宣誓。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员辞去代表职务的申请;听取和审议了旗人民政府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旗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旗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旗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和审议了旗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鲁北镇主城区污水处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和审议了旗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旗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旗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4年旗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审查批准了2024年旗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听取了部分市级人大代表述职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与会人员围绕各项报告展开分组讨论,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撰稿:达来 编辑:包晓峰 初审:达来 复审:王会刚 终审:贾宝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