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2日,旗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旗人大常委会主任吴青海,副主任宝龙、张永强、杨振清、李欣荣及其他组成人员共27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旗人民政府副旗长于海宝,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局长单华齐,旗人民法院院长通拉嘎,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曲叶红,旗监察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旗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办副主任,部分旗级人大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由吴青海主持。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旗人民政府副旗长于海宝宣读了《旗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旗人大常委会任免干部的议案》;旗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拟任人员简历。随后,拟任职人员作了供职发言。新任命人员依法进行宪法宣誓。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员辞去代表职务的申请;听取和审议了旗人民政府关于旗人大常委会对《农药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旗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旗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部分市级人大代表述职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了旗人民政府部分组成部门负责人述职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与会人员围绕各项报告展开分组讨论,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撰稿:达来 编辑:包晓峰 初审:达来 复审:王会刚 终审:贾宝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