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4日,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乌日巴图带领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同志及部分人大代表,深入到旗人民检察院就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情况进行调研。
调研组一行认真察看了旗人民检察院网络中心机房、文化阅览室、人大代表之家、远程提讯室,详细了解旗人民检察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情况。

实地察看结束后,召开了座谈会。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邓广丰汇报了旗人民检察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情况。邓广丰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改并正式实施以来,旗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组织全院干警进行了深入学习。重点就监察委移送起诉案件、值班律师制度、认罪认罚制度、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等新规定进行了讨论分析。在新旧法律链接过程中准确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加强对侦查、审查各环节监督,提升检察监督效果。今后,旗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严格依照法律规定,适应法律新要求,切实履行检察机关职责,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推进国家法治建设。
乌日巴图对旗人民检察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是一部重要的基本法律,对于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稳定和谐的社会秩序至关重要,要严肃、认真、准确的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继续完善工作制度、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刑事诉讼监督,提升法律监督的水平和质量。要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学习和实践,提高刑事审判队伍建设,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宣传力度,强化检务公开。各部门要加大沟通协作、密切配合、加强监督管理,共同把刑事案件办理好,营造良好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执法环境,为我旗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还就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情况进行了交流。(魏彩娇 达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