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民侨外工委主任包哈斯带领市人大、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等有关部门的同志深入我旗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督察。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伍晓、旗人民政府副旗长乌恩全程陪同。

调研组一行先后实地调研我旗“塞外神泉自驾车露营地”“玛拉沁艾力生态民俗旅游区”“弘格尔巴特尔牧家乐”“南宝遗址博物馆”等景区之后在旗宾馆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我旗关于《旅游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汇报,并就调研中发现的《旅游法》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包哈斯同志就如何开展好下一步执法检查,讲了四点意见:一是加大《旅游法》的宣传力度。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旅游法的宣传普及和贯彻实施力度,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夯实旅游发展基础。二是加大旅游景区的整治力度。要下大力气治理乱象、规范旅游市场管理,有针对性地开展大规模的整治行动。三是加大旅游硬件建设力度。要进一步巩固和规范旅游硬件建设的同时做好对旅游资源的改造、包装、打造新景点,创新旅游运营模式,以便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四是加强存在问题的整改力度。要将整改落实贯穿于执法检查的全过程,相关部门对执法检查调研反馈的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分析研究,并将整改任务明确时限、列出清单,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单位,确保执法检查活动取得实效。(包策格乐很)
审核:厉成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