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宪法和法律工作委员会主任刘福贵带领检查组对我旗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乌日巴图,副旗长、公安局局长色音白乙拉及有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内蒙古邦杰食品有限公司、旗人民法院、旗人民检察院、扎鲁特一中。通过实地查看、听取介绍、升国旗奏国歌等方式,对国旗是否破旧、污损、褪色或不合规格,升挂的国旗位置是否恰当,是否按照规定升降国旗等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
实地检查结束后召开了座谈会,色音白乙拉汇报了我旗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执行情况。刘福贵要求: 扎鲁特旗要进一步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宣传力度,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国旗意识和国旗法制意识,形成全社会尊重和爱护国旗的良好氛围。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对升挂国旗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设施的牢固安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规定,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国旗的升挂、使用管理的监督指导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切实深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贯彻实施。
刘福贵强调,国旗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事关国家尊严和形象,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各项规定,增强大家的国家观念和爱国意识,维护国旗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