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镇供热管理,维护供热用户、供热经营企业和热源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有效推进相关立法进程,5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主任富瑞恒和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旅游工作委员会主任包哈斯一行来我旗开展《通辽市城镇供热条例》立法调研。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连辉,旗人民政府副旗长王艳军及市、旗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

调研组一行先后到扎鲁特旗佳能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滨河供热站、凤凰城小区换热站,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座谈讨论等方式,详细了解我旗城镇供热规划和建设情况,城镇供热、用热管理情况,供热设施设备归属及管理情况,并对城镇供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

立法调研组指出,制定供热条例,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人民幸福指数和获得感,加快提升我市居民生活质量,推动现代化高品质城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立法调研组强调,扎鲁特旗要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全身心投入,努力做好这一条例下一步的立法工作。要着眼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以人为本,重点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下功夫,确保地方立法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充分发挥条例在保障供热质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强供热管理、规范供热用热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促进城镇供热事业健康和谐发展。(撰稿:姜艳 责编:达来 审核: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