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旗人大常委会的司法监督工作,促进法官队伍建设,促进司法为民,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扎鲁特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办法(试行)》的规定,按照《扎鲁特旗人大常委会对旗人民法院部分法官开展履职评议的实施方案》的安排,决定对旗人民法院部分法官2022年以来近三年的履职情况开展评议。为切实做好履职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评议对象
其 其 格 旗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乌云塔娜 旗人民法院执行局员额法官
斯琴通拉嘎 旗人民法院执行局员额法官
二、评议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法规情况;
2、贯彻落实旗委决策部署,执行上级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情况;
3、依法履职、公正司法、严格执法情况;
4、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廉洁守纪情况;
5、自觉接受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监督情况;
6、所办案件形成的信访情况。
三、反映情况的时间和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8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对评议对象的履职情况提出表扬、批评、意见和建议。
受理部门:旗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联系人:乌日乐
联系电话:0475-7231078
电子邮箱:tlzqrd@163.com
特此公告
扎鲁特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