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4日,通辽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穆永春一行到我旗开展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调研,并同步开展《通辽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永强,旗人民政府副旗长于海宝及旗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

调研组一行先后到道老杜苏木、鲁北镇,实地查看通辽市水源涵养区矿山生态恢复工程北宝力皋一治理区、扎鲁特旗毛都饮用水水源地,并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等方式,了解全旗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通辽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并围绕相关内容提出了针对性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更大的力度谋划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压紧压实责任,实施有力举措,持之以恒抓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提升生态环境质量。要强化监管执法,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确保生态环境安全。要加强统筹协调,提高水源地保护的能力和水平,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形成水源保护的强大工作合力。要进一步加大《通辽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宣传贯彻力度,树立依法保护和管理饮用水水源的法治意识。
撰稿:其合日嘎 编辑:包晓峰 初审:达来 复审:王会刚 终审:贾宝武
